山西沁源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研讨会
日前,山西省沁源县组织召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研讨会。会议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计划中的八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完善托管机制 科学经营管理
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合理拓展造林绿化空间,积极参与村集体林地绿化;引导国有林场发挥专业优势,采取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合作社合作经营等方式,积极争取造林项目、资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村集体林场,吸引农户入股托管经营。
建设权属明确、权证合法的承包经营试点
加快推进三权分置,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经营权;鼓励农户将经营权流转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社会力量经营,推动林权流转,盘活集体林资源;对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地依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
强化信息共享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功能,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加快推进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建立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全面推动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应用,打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共享通道,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互通共享。
公益林补偿发放到户 强化森林经营管护
结合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补偿按要求发放到户;推动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强化补偿政策兑现,加强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公益林补偿政策应享尽享。
科学布局合理利用 积极培育林下产业
充分利用沁源县广阔的林下空间,有力推进传统林下产业,出台林下野生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扩大林下中药材种植、食用菌栽培等产业规模;鼓励发展林麝养殖产业,打造高质量“林下经济”。
科学分类管理经营 提升森林生产率
支持引导集体林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实行森林分类经营;优化林木采伐管理,用足用好林木采伐限额,在保证采伐不突破限额总量,更新不降低森林质量的基础上,主伐限额五年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灵活使用森林采伐量;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合理经营、持续利用,适度实施县级森林抚育项目。
明确基层工作机构 提升服务基层质量
建议乡镇设立独立林业工作站,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加强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八是发挥乡镇不动产登记岗作用,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乡镇。明确受理事项权限,划分责任界限,实现现场办证和远程互动;发放一次性告知书,明确收件要求、办理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建立微信工作群,畅通沟通协调机制,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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