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深化“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实做优林长制
安徽省合肥市积极探索林长制改革创新,坚持系统集成深化“五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做优建强林长制,为打造“大湖名城、生态之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筑牢责任体系
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设立各级林长2889名,四级林长率先示范履职尽责,当好“造林人”和“看林人”,2023年巡林达47000余次。市级林长制重点项目大蜀山国家森林公园、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管湾国家湿地公园、巢南国有林场等具体问题得到重视并加以推进有效解决。不断健全“林长+”共治共管机制,在重点生态区域选聘“民间林长”,探索“行政林长+民间林长”模式;率先建立“古树名木+林长”责任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构实任务体系
探索“林长制+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巢湖综合治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制定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方案、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方案、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林长制重点项目任务等,坚持“规建治”一体化理念,清单化、闭环式推进任务落实,市域森林、湿地、绿地生态系统功能品质加快提升。完善财政投入机制,针对性制定林业产业基地、乡村道路绿化、退耕还林质量提升、林下经济奖补等扶持政策,2023年合肥市林业产值达176亿元,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73家,平均每年吸引社会资本50多亿元投入林业建设发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巢湖治理好,把生态湿地保护好,让巢湖成为合肥最好的名片”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成100平方公里环湖十大湿地,每年安排8500万元用于湿地生态补偿,环湖湿地蓄洪功能、生态功能全面增强。
建强协作体系
着力构建林长办牵头、各单位配合、人大政协监督的林长制协作体系,设立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33家、林长协助单位18家。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林长协助单位加强协作沟通,发挥各自职能,推进责任区域林长制任务落实。常态化开展“林长制+党建”“林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森林警长”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凝聚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合力。深入推进林业碳汇工作,搭建双碳“1+N”政策体系,构建高标准碳中和研发平台,探索合肥市“碳普惠”制度,试点开展“碳中和林”项目建设、“零碳会议”和碳汇交易,进一步拓展林业碳汇价值转化路径,激发林业发展动能。
健全护林体系
持续深化“一长三员”护林模式(林长、技术员、警员、护林员),探索“森林防火+林长制”,推进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护林员守山护绿作用,让保护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地,已建立各级护林组织1500余个,落实“一林一员”(护林员)3600余人。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等地打造智慧林场,科技防火能力大大提升。
完善制度体系
围绕推动林长制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制定实行林长会议、巡林督导、项目调度、技术服务、信息公开、总林长令、林长直接联系等10余项制度,已发布市、县级总林长令85个。健全林长巡林提示、问题上报、督查整改等建立“四单两函一通报”和定期调度机制,跟踪推进重大任务落实。编制《巡林服务手册》,归纳林长履职要点,量化履职内容。印发《合肥市林长履责考评办法》,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县、区、开发区实施林长制分类考核,对市林长协助单位率先开展综合评估,有力推动林长制常态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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