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夯实种苗体系建设 全力打好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切实发挥林草种苗在“三北”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能一体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 做好种苗市场补缺托底保障作用。
优化种苗生产布局
建立完善“国有育苗为基础,企业育苗为骨干,合作组织及个体育苗为补充”的种苗生产经营格局。按照生态治理工程总量、种苗需求状况和供应半径,培育引进科技含量高,机械设施和管理经验先进的骨干企业,发挥市场优势,推进农企(牧企)合作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农牧民出地,企业出资出技术,在生态治理区域建立培育一批本土种苗目标企业。目前,盟内苗木生产经营主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农牧民)共计144个,其中国营苗圃8个,育苗企业54个,专业合作社16个,农牧户66个。育苗面积8097亩,年出圃2700万株。林草种子经营企业38家,种子库存量达到50万公斤以上。
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投入
把握国家、自治区林草种质资源项目实施的契机,在良种培育、种质资源库、引种扩繁、野生优势草种抚育等方面争取政策项目支持,培育壮大种苗龙头企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加大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力度,提升草种生产能力,缓解草种短缺现状。新建草种繁育基地1.73万亩,巩固提升草种繁育基地1.49万亩。2025年草种繁育基地达到4万亩,草种生产能力可达到20万公斤以上,切实提高草种自给率。二是推动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建设。育苗面积达到110亩,完成优质灌木育苗量达到400万株以上,优质灌木苗木自给率达到100%。三是提高良种苗木培育力度。完成良种沙地榆苗木培育100万株,良种柠条锦鸡儿苗木培育100万株。
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
一是按照防沙治沙、国土绿化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适时发布种苗供需和市场预测信息,引导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合理调整种苗结构,科学安排生产进度,保障品种对路,数量足够。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在种苗企业用地政策、生产经营许可、良种审定、检验检疫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三是指导做好乡土林草良种选育和扩繁,与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联合攻关,大力选育适宜区域生态建设的抗旱、耐瘠薄、耐盐碱、抗病虫害的乔灌草良种,向育、繁、扩、推一体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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