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完善制度强化林长制落实
今年以来,山东省冠县以林长制为抓手,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让全县广大群众尽享生态之福。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召开总林长会,带头巡林巡查,并将林长制纳入目标考核。落实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做到应设尽设、全面覆盖。积极发展壮大民间志愿力量,将林业产业带头人、行业专家等纳入“民间林长”队伍,增加民间管绿志愿力量。建立“一林一护”网格化管理架构,实现全县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出台完善《冠县林长制会议制度》等5项基本制度,深化部门协作,解决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林长制+N”机制,积极探索“林长制+人才”机制,与乌克兰国家农业科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北林大生物学院签订了全面深化合作协议。以上级林长制考核和督查激励为契机,对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全面量化评估。
突出科学绿化扩绿、保护资源护绿、产业升级用绿3个重点,推进林长制落地落实。全县建立县级义务植树基地3处,充分利用农村废弃地、边角地等见缝插绿,鼓励农村“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升。加强林地保护,严格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县级林长主动作为,积极培育特色经济林,新建和提升改造经济林3000亩,全县7000余亩露天樱桃纳入农业保险,发展以丹参、益母草等中药材为主的林下经济3万余亩。(常雪 林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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