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实开展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
内蒙古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国土三调”草原面积8.15亿亩,居第二位。内蒙古草原是欧亚大陆草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 两个屏障 ”“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 的主阵地,也是打赢三北六期工程攻坚战的主战场。
2023年,全区天然草原暖季承载力为5976.15万羊单位,冷季承载力为3298.20万羊单位;预警区总面积为23420.60万亩,其中中度放牧利用预警区面积14548.55万亩,重度放牧利用预警区面积8872.05万亩,预警区面积较2022年减少1741.75万亩。为进一步推动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地见效,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巩固提升“三北”工程攻坚战成果,内蒙古于2024年5—11月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7个月的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草原禁牧休牧巡查。加强草原过牧监测预警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放牧行为,切实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督机制,强化数字化监管,将9.7亿亩草原纳入网格一体化监督管理。通过草原过牧预警监测,定期下发草原过牧预警图斑,提升过牧巡查和案件查处效率。对禁牧休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通报,对巡查结果将列入2024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
二是推动和规范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深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通过合理控制放牧家畜数量和放牧强度,指导基层和农牧户严格按照核定公示的适宜载畜量放牧,合理利用草原。建立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权责挂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精准发放,逐步压实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的义务。
三是举办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作为2024年草原普法宣传月的重要宣传内容,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农牧民和基层单位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切实增强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与农牧部门的联动,推动建立常态化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协同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采取“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和“减畜增草有机结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宣传指导,引导基层和农牧民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在“管”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疏”的工作,确保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上一篇:云南发展壮大高原特色农业
下一篇:龙江森工集团落实责任开展防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