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三项机制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
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行走在浙江省湖州市的山间,一幅“绿逶迤去,青山相向开”的图景映入眼帘。
近年来,湖州市坚持以“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为总抓手,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目标,积极构建林长责任机制、巡查监管机制、益林惠民机制等三项机制,持续推进林长制落实落地、走深走实,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林长制区域示范标杆,建设由青山、绿水、山林和湿地等元素构成的全域美丽生态,实现了动人蝶变。
全面建立“林长责任机制”
湖州市共设有林长1315位、林区警长264位,配备专职护林员220名,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市总林长联合签发了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积极开展巡林巡查,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市林长办印发了2023年全市林长制工作要点,“林长更新”全覆盖,推动林长制落地。依托“四级林长(警长)+网格护林员”工作体系,充分整合林业队伍力量,构建网格化林业管护体系,强化护林员责任落实,科学划分管护责任片区。
制定出台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森林资源状况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其中,长兴县将林长制涉及的5项工作纳入县委“六争六创”年度考核,成效明显。
高效实施“巡查监管机制”
依托“林长智治”应用场景,湖州市利用线上管理实时动态分析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实现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核心指标“一屏掌控”。将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地方自查等渠道发现的涉林问题纳入数字化管理,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预警,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实现全流程“智治”。截至目前,共办结处理挂牌督办20件、其他事件4件。
湖州市创新林长巡查方式,无人机与人工巡山相结合、定点监控和卫星遥感相结合,建立“天地人”立体监管模式,实现林业资源、森林灾害、林业产业等全行业动态监测,精准掌握林业发展动态数据,提高发现问题和查处问题的能力。
为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湖州还与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安徽省宣城市建立环太湖六市联合林长制,制定印发了《环太湖六市联合林长制工作方案》,在生态保护、科技攻关、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协同发展。以市级部门协作制度为依托,与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检察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全力推行“益林惠民机制”
实行林长制以来,湖州市不断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扩面提质。2023年,完成造林更新2.03万亩,同比实现翻番;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完成4.24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31.58%。
同时,当地毁林(竹)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得到及时制止,森林资源督查问题整改销号全部完成,积极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高标准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除治,森林质量得到大幅改善提升,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蓄积量增长率每年保持在5.7%以上。
大力推进安吉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完成毛竹林流转收储84万亩,实现总分红3亿多元。大力发展以“一亩山万元钱”为目标的林下经济,有序推进“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帮扶工程,全市完成10个“千村万元”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任务,总占地3200多亩。实施生态惠民、兴林富民战略,建成省级森林休闲养生城市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7个、森林康养名镇8个、森林人家93个、森林氧吧73个。
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发源地安吉县余村村到全国最大的朱鹮人工繁育种源基地德清下渚湖湿地,从蜿蜒秀美的莫干山森林公园到如镜如玉的太湖之滨,如今的湖州人民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赵希元 赵永祥 邹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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