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发布2024年第2号林长令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发布2024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令》,强调全市各级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推动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治林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汕市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挑战,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林督查,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暴露出来的短板与不足。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部门监管任务。
二是要全面清理,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行业管理要求,强化行业督促和监督管理,特别是林业、公安、民政等部门持续保持打击造坟毁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要组织专项行动,对造坟等毁林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重点巡查相关区域新增违法行为,查治并举,立行立改。要建立完善森林资源视频远程监测系统,同时加强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和镇(街道)行政执法队伍、护林员队伍建设,落实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加强日常巡护,严处挖掘机械上山作业和造墓石料运输上山施工,坚决对造坟毁林、散埋乱葬等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对破坏森林资源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制止、早查处。
三是要压实责任,强化森林资源日常监管。全市上下要深入剖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全面清存量、遏增量、破难题、建机制。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岗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监管责任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压实镇(街道)、村属地源头管理和巡护责任,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通过采取常态化巡查、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力措施,依法严格土地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土地、林地资源管理保护,并做好相关社会舆情处置和反馈工作。
四是要行刑衔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全市上下要增强行政执法刚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零容忍”,把涉案面积、蓄积、价值数量大,顶风作案、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案件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紧盯不放,做到不结案绝不放过,不收回复绿绝不收兵,决不能拆分处罚、以罚代刑、执法寻租,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切实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定期互通情况,相互配合行动,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要依法推进落实“行刑衔接”工作,对在依法查处涉林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是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殡葬管理服务。要针对乱埋乱葬乱象,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要积极组织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引导人民群众革除丧葬旧俗,树立倡导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治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完善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规划布局,并加快建设步伐,改善保障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提升殡葬服务水平,逐步引导群众将先人骨灰移葬到当地合法墓园,解决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问题,营造“惠民礼葬”良好氛围,从根本上杜绝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解决造坟毁林突出问题。
六是要植树缅怀,做好复绿植树屏蔽工作。各级绿化指导组要加强营造林现场技术指导,持续开展“植树缅怀、基业长青”主题活动,特别是在全市“三线四区”(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河道沿线以及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通过人工植苗造林方式,对暴露坟墓形成有效屏蔽,提升绿色通道品质。要做好苗木和种植保障,采用大树、大苗、壮苗密植,建立专人专管专护长效管护机制。同时,要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切实负起林地恢复和林木补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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