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召开首场“林长+警长+检察长+森林法官”联席会议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林长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林长+警长+检察长+森林法官”联席会议,这是汕头市自建立“林长+”协作机制以来召开的首场联席会议。会议深入分析研判新形势下林业资源保护任务,研究部署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发展合力,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会议指出,在全市公检法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南澳县成功晋级“首届绿美广东竞风华”全省十强,汕头市在全省率先完成2013-2022年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清零”等。
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助推各级林长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形成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合力。
会上,汕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自然资源局代表分别就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作、联合督办等协作机制进行深入探讨,并对如何推进基层“林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等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达成五个方面共识:一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涉林案件处置过程出现问题,协调部门配合、会商急难要案,明确处置方法、共同研究解决。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对接、报告,公检法部门要对林业部门以及镇(街)基层涉林执法工作多加指导监督。二要强化信息共享机制。要定期交换信息,对重要涉林工作部署、出台的重大涉林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涉林案件、事件、舆情以及森林督查有关信息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健全办案协作机制。自然资源部门日常要做好与公安、检察机关的信息对接工作。在依法查处毁林违法行为过程中,若发现涉嫌犯罪情形,自然资源部门要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发挥各自部门优势,协同推进案件查处;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四要建立联合督导机制。通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挂牌督办、联合督办等方式,集中解决林业资源管护重难点问题和林长、副林长交办的重大问题;通过组织开展联合调研、适时开展联合宣传等方式,完善基层“林长+”机制。五要推进“林长+”机制走深走实。不断规范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构建行政执法、审判、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林业资源监管长效机制。
上一篇:云南发展壮大高原特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