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胡璐、赵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综合专家审评、问卷调查和社会公示等情况,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这是记者5日在国家林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程建华介绍说,多年来北京市积极开展森林进城、森林环城和森林乡村建设,接续实施两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累计新增森林和湿地24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2年的38.6%提高到44.8%。全市现有维管束植物2088种,陆生脊椎动物608种,成为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大都市之一。同时,建成一批城市休闲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村头片林,公园总数达1065个。
“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对北京持之以恒坚持绿色发展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北京森林城市建设进入了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他说。
程建华表示,北京下一步将大力实施全域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包括:开展生态网络完善行动,持续拓展生态空间,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实现生态空间互联互通;开展森林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开展生物家园建设行动,因地制宜建设生态保育小区,实施绿隔公园自然带建设,以道路干线、河流为依托建立生态廊道体系,加快推进大熊猫国家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基地建设;开展城乡增彩延绿行动,建设四季变换的平原大美林海100处,建成千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山区彩色景观林100处;开展乡愁景观延续行动,持续丰富中轴线、三条文化带生态景观,延续老城胡同院落景观风貌,保护和传承古树名木文化,建设各类城镇公园70个、村头片林8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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