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东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林长办下发《关于2022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肥东县喜获全市林长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
2022年以来,肥东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高质量推进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全面推进“五大森林”行动,林长制重点项目不断提质增效,真抓实干踔厉奋发,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工作。
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更新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林长基本信息,明确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建立村(居)护林员队伍。
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召开县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总林长令制度,专项推动全县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任务落实。落实《安徽省林长巡林制度(试行)》要求,规范使用“林掌App”巡林。县级总林长、林长先后多次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督查林长制改革落实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县林长办不定期督查各乡镇(园区)林长制改革任务落实、巡护林情况并适时通报。
三是高质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顺利推进环巢湖湿地保护修复阶段性任务。高标准完成十八联圩生态湿地修复工程一、二、三期建设,合计完成18520亩,投资11.54亿元。环巢湖十大湿地全面建成。四期生态湿地蓄洪区工程概算总投资10.3亿元,分为蓄洪区建设工程和生态湿地修复工程两部分建设,目前由合肥市水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计划2024年5月完工。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建设,湿地综合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湿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等智慧湿地建设成效显著,多样湿地文化充分呈现。创新湿地保护修复机制。组织编制了十八联圩湿地《一期日常管养月度考核办法》、二三期《运维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确保湿地管护有方向、管理有措施、考核有办法。
四是全面深入开展“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县乡村三级林长“四项能力”。开展林长制专题培训、森林草原防灭火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培训、苗木专业技术培训;县乡林长深入生态责任区域和直联林业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和座谈,帮助林农苗农和基层林业干部摸准改革发展思路和措施;针对造林绿化实际困难和问题,县乡林长采取专项推进、个别督办等方式,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和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肥东县“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方案》,推动肥东县“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已完成全县30棵古树投保工作。探索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保险、国有林场一揽子综合保险;及时总结林长制改革中的典型案例,一案例被省林业局国开处作为“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推荐上报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最美基层林长”“最美生态护林员”评选;强化林长制宣传,在《中国绿色时报》《合肥日报》《合肥晚报˙肥东晨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针对国家林草局驻合肥专员办专项督查和省环保督查涉及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查处到位、并下发《提醒函》《督办函》,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坚持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林长制,进一步完善巡林履责、问题跟踪督办、协调配合等制度落实,下发督办函、提醒函10份,探索机制体系创新完善,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五是全面推进林长制重点项目和“五大森林”行动。编制林长制重点项目任务一览表,及时调整县级林长人员事项,编印林长制工作手册,市级6个项目、县级28个项目均已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实施“五大森林”行动。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使用林地、森林防灭火、林业行政执法等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科学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完成森林抚育、荒山复绿工作;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高标准完成年度防控任务;绿色富民产业进一步壮大;苗木花卉、薄壳山核桃、森林旅游等业态提档升级,“青龙甸”等林业品牌建设初有成效。
六是建立和推进重要协作机制。建立《全县公安机关施行森林警长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肥东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等协作机制,县林长办联合县检察院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巡(督)查,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监督,推动落实依法管林治绿责任,为林业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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