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六市法检联动共护云开山脉生态环境资源
9月12日,广东省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玉林的两省(区)6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12家法检单位共同签署了《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旨在不断强化云开山脉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检察职能,形成协同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服务保障云开山脉环境资源安全。
云开山脉北起粤桂两地交界的西江南岸,南至广东湛江,跨越广东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及广西梧州、玉林两省(区)六市,为两省(区)界山,其中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12511.3公顷。云开山脉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储量巨大的矿产资源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是黄华江、鉴江、罗定江、漠阳江发源地和森林涵养水源区,是事关两广地区饮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区,是粤西、桂东地区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
《协议》明确,12家法检单位将构建7个方面的云开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司法事务协助配合,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汇总共享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例和事件信息;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移送案件线索;建立办案协作制度,统一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鉴定意见采信标准,对跨区域办案提供必要支持和协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会商新情况、新问题;建立联合宣传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主题活动、案例报道等,扩大司法协作影响力;建立业务交流机制,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
此次建立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是两广联手做好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立体化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是法检司法协同保护融入岭南地区生态文明整体布局的一次创新实践。
今年以来,广东法院会同周边地区司法机关先后建立了北江、东江、韩江、西江等环境资源跨域协同保护机制,涉及广东、福建、江西、广西、贵州、云南6省(区)20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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