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林草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今年以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林草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生态友好现代化新青海”目标,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以林(草)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草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国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国家公园示范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启动实施国家公园示范省巩固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有序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稳步推进。制定《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总体方案》,论坛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持续强化,编制完成《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现代化建设总体方案》,加强可可西里世界自然遗产地综合管理,完成坎布拉申报世界地质公园迎检工作。
二是大规模国土绿化科学推进。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国土绿化动员大会,积极开展“省级领导义务植树”“春季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启动实施《青海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湟水河沿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西宁南北山绿化四期等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实施黄南州黄河流域尖扎—同仁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湟水河流域西宁段国土绿化、果洛州黄河源头退化林草地修复治理入围2023年全国第三批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省完成国土绿化247.5万亩,完成防沙治沙89.5万亩。全面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工作,全省适宜且规划总面积达217.11万亩。
三是草原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依托退牧还草、三江源、祁连山等重大生态工程,实施青藏高原(青海)黑土滩退化草地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系统开展草原围栏建设、退化草原改良、沙化草原修复、黑土滩治理和人工种草,完成退化草地修复治理189.2万亩。启动基本草原优化和完善工作,加快推进草原自然公园建设,持续推进木里矿区种草复绿,编制《青海木里—江仓国家草原公园总体规划》,木里草原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前期有序推进。
四是湿地保护修复走在全国前列。编制《青海省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青海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青海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重要湿地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黄河青海流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推进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泽库泽曲、乌兰都兰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19项。积极推进湿地分级管理,玉树隆宝滩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地方标准,编制《建设项目占用湿地生态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湿地水鸟同步调查技术标准》《小微湿地修复技术标准》。
五是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建立“林(草)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印发2023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林草资源保护、生态治理修复、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全部纳入林(草)长管护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定《青海省乡土草种名录(第一批)》,编制完成《西宁国家植物园创建方案》,获批建设“国家林草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青海分库”,收集青藏高原动植物标本60万份。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现全省森林草原零火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97万亩。
六是林草富民产业加快发展。制定《青海省林草产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林草种苗、中藏药材、藏茶和特色养殖等林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业态。枸杞产业强劲发展,制定青海省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完成2022年有机枸杞基地认定,认定企业23家,认定总面积8.3万亩。举办“2023年第四届全国虫草大会暨冬虫夏草鲜草季”活动,交易额达45亿元,林草产品市场不断拓展。大力推进生态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林草湿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稳定14.51万个生态管护公益岗位。
七是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加强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制定印发《青海省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青海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提高国土绿化成效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各级林草部门集体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巩固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林改农牧户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进30个国有现代林场创建试点建设,集体土地委托营造林与管护改革全面展开。加快推进林草碳汇能力建设,果洛州草原碳汇试点项目有序推进。全面启动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编制完成《青海省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实施方案》。
下一步,青海省林草系统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七个新高地”战略目标,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生态富民、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为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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