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蛟河落实体制机制压实林长责任提升治理能力建设
吉林省蛟河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序高效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出台《蛟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积极构建保障有力,运行有效的林长制组织、责任、制度体系,在“护绿,增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蛟河市林长制工作跃居吉林市第一名,作为先进典型推荐到吉林省林草局。
全面落实责任体系,构建发展新格局。蛟河市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要求,积极压实各级党政主体责任,推进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组织“护绿”体系建设,共设立各级林长338人,“一林一警”32人,分级设立林长及林长办公室,强化定期调度通报、重点工作督办、信息简报交流等措施,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建立全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共划分1388个管护网格,每个网格平均面积300公顷,选聘网格员1388人,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三级林长、网格长和巡护员负责管理,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蛟河市林业局开展林长制业务培训19场次1000余人次,业务骨干技能培训4场次120余人次,提升 “一长两员”履职能力。督促“一长两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目标。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林长制度改革。蛟河市高度重视林长制推进工作,全面建立林长制“7+X”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公示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巡林制度,工作督查督办制度、会议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XX项制度,确保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考核问责。目标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架构,为蛟河市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抓实抓细考评体系,深化改革创新举措。蛟河市抓实抓细考评体系建设,制定《蛟河市林长工作职责、制度》《蛟河市林长制网格长(巡护员)考核细则》,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采取量化评价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进行考核,既注重目标结果,又注重管理过程。做到“工作有目标、考核有指标、结果有运用、奖罚能兑现”。林长办公室督促检查9次,夜间督查管护组20余次。在松江林场召开经验交流会1次。
细化推进管理体系,严格资源保护措施。蛟河市召开县、乡级林长会议17次,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新模式协同发力,林长制各项任务全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打造多元宣传体系,营造强势宣传氛围。全市设立市级宣传牌(擎天柱)2块、大型宣传牌一块,乡镇街(林场)公示牌38块,村级公示牌245块,制作“一长两员”信息公示牌1388块,林长制工作简报24期。 制作相关宣传标语条幅200条、警示牌100块,为林长制落地见效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
推进绿色产业体系,打造美丽生态建设。蛟河市持之以恒“增绿”。2023年初以来,蛟河市完成城区绿化带改造1.5万平方米,栽植绿篱50万余株;义务植树800余株;村屯栽植各类绿化苗木4000余株;绿化公路241公里,河道10公里;完成年度更新造林面积1343亩,民营迹地更新1300亩,森林覆盖率达57.81%。蛟河市释放“活绿”魅力,以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叶谷景区为框架,连续21年打造长白山红叶旅游品牌;开发精品景点,投资2300余万元打造“梦幻森林”主题夜游项目;上争810万元改造拉法山国家森林公园“日出云海、日暮霞光”景观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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