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红寺堡区首笔林权抵押贷款成功落地
今年来,宁夏红寺堡区以山林权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林草资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体,统筹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型升级。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方式、协同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银行、保险“三位一体”的“政府主导、银行担保、保险主保”的财政金融协同工作机制。
红寺堡区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 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政策要求,加强林业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和农业政策性保险森林保险,探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并将这一特色信贷产品生根落地。同时,为防范自然灾害,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财政部门积极引入公益林保险制度,对所有公益林55.19万亩投入110.38万元购买自然灾害保险,确保抵押林木在遭受火灾等自然灾害后能及时核实与足额赔付。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打通了宁夏红寺堡区金融资源和生态资源的有效链接,实现了生态优势转为发展优势,生态财富转为经济财富,引入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拓宽了融资渠道,解决了区域产业发展筹集资金的困难局面,让农村“沉睡”多年的森林资源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让农村农户融资发展产业成为可能,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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