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意见
东莞清溪古树群 广东省林业局供图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对古树群和古果树进行保护管理,强调要以实现古树名木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支持探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全面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水平,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可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22年底,广东有古树名木84390株,其中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761株、名木80株。古树名木保护被列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增设“古树名木保护”专章。
《意见》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完善保护措施3部分组成,共18条,详细规定古树名木开展资源普查和动态管理、认定与公布、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健康巡查、抢救复壮、日常养护、生长环境保护、迁移审批、死亡注销、经济树种古树保护管理以及合理利用等内容。
《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绿化委员会组织协调、林业和城市绿化等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保护管理机制。县级古树名木主管部门要建立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制,确定古树名木日常养护责任主体,与其签订养护责任书并提供必要的养护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首次提出要对经济树种古树进行合理利用。
县级以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将按照“一树一档”要求,每十年至少组织一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开展古树名木认定及公布,设置保护标志和保护设施,鼓励对重要古树名木安装视频监控保护。建立古树名木健康巡查制度,设立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积极开展长势濒危、衰弱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鼓励设立古树名木管护资金,强化科技支撑、督促检查、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公众自觉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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