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围绕“一屏三区”的全市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推深做实林长制。研究制定了《通辽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用好提示函制度,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探索“林长制+林草重点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林长制责任体系,设林(草)长3048人,落实专职护林员4072人,草管员292人。截至目前,完成市级林长巡查11次,旗县级林长巡查45次,建立了市级林长巡查台账,深入各地区开展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督查。协调市级林长签发了2023年1号林长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令》,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
加强监管保护。常态化整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天空看、地面查”全覆盖式森林草原督查,2022年国家森林督查第一期图斑形成案件465个,现全部整改完成。深入开展禁牧休牧集中执法专项行动,先后13次深入各旗县区所辖27个乡镇苏木及8个“山水工程”项目区对禁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禁牧规定和草畜平衡案件1786起。加快推动霍林郭勒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编制印发了《通辽市湿地保护规划》,明确湿地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落实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2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会同通辽市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抓好《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管理办法》实施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救助工作。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抓好林草灾害防控。以林长制为抓手,扎实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向市级林长报送《森林草原防火提示单》,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深入一线督导防火工作;与各旗县区林草主管部门签订防火责任状9份,明晰了职责与任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派出督导检查人员1129人次,车辆371台次。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7.92万亩、草原鼠虫害防治149万亩。持续开展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外来物种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已完成林地野外踏查9284.87公里,覆盖面积276.42万亩,全市共有53个自然保护地,共完成野外踏查1555.18公里,覆盖面积46.66万亩。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抓好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加强林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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