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沙止漠 四川做到三个坚持
四川省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最新数据显示,全省现有荒漠化土地约152.83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3.14%。其中,沙化土地总面积67.81万公顷,分布于85个县(市、区),集中于阿坝、甘孜(约占95%);石漠化土地总面积44.93万公顷,分布于46个县(市、区),集中于凉山、泸州(约占80%);荒漠化土地40.02万公顷。
荒漠化已不只是生态问题,还是民生问题、发展问题。长期以来,四川省高度重视荒漠化防治,始终坚持科学谋划、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工程引领,各部门协同发力,沙化土地、干旱河谷和岩溶地区得到有效治理,脆弱生态修复得到加强,自然生态实现整体好转。
坚持科学谋划,思考有角度
四川根据荒漠化在全省各地区表现的不同形式和区域环境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水定绿的原则,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科学规划各区域的工作重点、方向和主要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联合出台了《加强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以荒漠化为核心的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基本路径。
坚持高位推动,措施有精度
四川将推进荒漠化治理纳入全省生态建设工作重点。省政府将荒漠化地区生态修复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印发专项改革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将荒漠化治理作为当前全省科学绿化的主要短板、难点、硬骨头,整体推进。省绿委每年将荒漠化防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
坚持工程引领,执行有力度
按照大工程带动大治理的思路,2007年,四川省启动了省级防沙治沙试点工程,省级财政连续16年专项支持川西北沙化土地治理。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产业脱贫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省级财政每年投入7500万元,在全国率先启动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结合荒漠化治理需要,四川省近年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先后实施川西藏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补给区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双重工程等生态项目,深入推进荒漠化治理。
四川省坚持以防沙止漠之力,筑绿水青山之梦。根据2022年全省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和全国第六次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结果显示,四川省荒漠化面积较上个监测期减少47.17万公顷,减少23.59%。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较前期减少220592.23公顷,减少32.93%;沙化土地减少184942.7871公顷,减少21.43%;荒漠化土地减少66208.0972公顷,减少16.52%。
今年,《四川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编制完成,明确了全省到2025年和到2030年的沙化土地治理任务。(张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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