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开展“6.18草原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6月18日是“全国草原保护日”,为切实做好全国草原普法月和草原保护日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林草生态的意识和责任感,6月18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的以“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在任城区湿地公园举行。
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及宣传单100余份。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草兴则生态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重要理念,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林草资源的良好氛围,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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