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五举措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办法”,福建省云霄县林业局采取五项措施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健全组织领导,强化保护合力。建立云霄县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责,指导、推动、督促各部门(乡镇)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违法打击,总结经验办法,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内容,形成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合力。
全面普法宣传,提升保护意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的普法宣传;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红树林管理局、市监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全面开展“湿地日”“湿地宣传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多角度、深层次、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利用短信微信、农村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与法律法规;通过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举办爱护动物普法宣讲课堂等活动,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高大家对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让保护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去年以来累计分发各类宣传册2000多册,宣传单8000多份。
加强救助保护,撑起野生动物“保护伞”。为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县林业局雇聘3名兼职人员,从事临时救助工作,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都全力救护。对适合放生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环境进行放生,对受伤或病弱的动物送至漳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5年来,县林业局已累计救助和放生各级野生蛇类300多条(主要是蟒蛇),各种鸟类40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1头,蜥蜴3只。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保护力度加大,黑脸琵鹭、中华白海豚等陆生、水生保护动物的数量明显增加。
强化野猪调控,落实受灾保障措施。近年来云霄县大力推进植树绿化,生态环境得到明显优化,野猪种群活跃,主要集中分布在马铺、下河、和平等山区,偶有侵害邻近村庄的小面积农田作物,主要受危害农作物为薯类、淮山、蔬菜等。为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云霄县及时制定了《云霄县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成立防控野猪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乡镇、村及全县护林员加强巡护、巡查和监测。在做好监测防控的同时,由县政府出资,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购买《森林综合保险》,保险责任包含野生动物造成的林木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及时发布《云霄县关于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告》,结合“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行动,林业、公安、农业等多部门密切配合,根据“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要求,联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行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运输站场、农贸市场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和护林员结合巡山护林,深入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或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及时清除非法猎捕工具60多套,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和生态安全。2022年以来,执法部门相继检查了饭店29家、农贸市场11个、海鲜收购点11家,共查处两起非法出售鸟类和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立案2起,行政处罚7.25万元,解救23只画眉、1头豹猫,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上一篇:云南发展壮大高原特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