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云霄首次实现采集证和采伐证“双证”同发
日前,福建省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工作人员了解到福建云霄抽水蓄能电站重大工程因建设需要,需移植其工程范围内的29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格木(Erythrophleum fordii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移植上述29株格木除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外,还需同时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此前县林业局窗口虽未有过办理采集证的经验,但谨遵“以人为本,便民利企”原则,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向上级林业部门及专业人士询问请教。掌握办理流程后,工作人员耐心指导申请单位完成手续办理,从受理到办结仅用1个工作日时间,办结时同步将申请办理采集证和采伐证的材料上报省林业局。
据了解,目前采集证和采伐证已经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并寄送至申请人手中,确保抽水蓄能电站重大工程顺利推进。云霄县林业局窗口始终以“热情服务,依法办证”为宗旨,推行明白办、靠前办、马上办、协同办、规范办“五办”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树立林业政务服务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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