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多举措提升林业执法效能
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林业局在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绿水青山的同时,创新执法措施,推动林业执法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先后获得“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全国造林绿化先进集体”等荣誉。
完善执法体系
构建高素质执法队伍
为加强执法力量,经整合执法队伍,吉安市13个县(市、区)中,有12个县(市、区)单独成立了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建立了专业执法队伍,共有专职执法人员290人,主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2022年,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多期林业执法能力线上培训。首期培训人员包含各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基层执法中队人员,并延伸至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第二期培训邀请兄弟市、县同行进行线上交流学习,共有执法人员300余人参加。通过线上培训和交流,加强了市与县、县与县的执法联动,畅通了执法人员交流渠道,切实解决了林业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在2022年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吉安市本级、安福县案卷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案卷。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数据管理平台
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规范。2021年12月,吉安市委书记、总林长签发《吉安市林长制工作规范》令,《规范》分工作职责、林长组织体系建设、源头管理体系建设等10个部分,明确了各级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建设和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包括《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推进了林业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
建设吉安市智慧林业平台。按照《吉安市智慧林业平台建设方案》,采取市级统建、市县共享的建设模式,搭建涵盖吉安市13个县(市、区)、39个国有林场的智慧林业平台,形成全市林业资源空中看、网上管、地上查的立体动态监管模式,构建了智慧林业监管新模式,增强了立体监管,全面提升了林业执法现代化水平。
强化闭环执法
推动林业执法科技化
近年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与林地定额管理之间矛盾较为突出。为加强林地监管,吉安市林业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对林地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为实现事前监管,吉安市林业局陆续制定了《吉安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市级审核工作办法》《吉安市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林地审批流程,明确在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中,由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申报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并签署意见,执法部门介入事前监管,提高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制意识;为实现事中监管,今年市林业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部署开展“全市涉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林业资源行业领域涉矿涉砂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森林督查自查自纠工作核查”等多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为实现事后监管,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核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核查等文件,对已审批的长期、临时使用林地项目进行台账管理,打击批东建西、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强化临时用地到期复绿监管。
2021年开始,市林业局在查处林地违法案件中,探索运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验、取证、鉴定,获得良好效果,目前全市已召开多期无人机操作及软件应用培训班,大力推广无人机现场勘验、取证技术。
通过无人机的应用,高质量完成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任务,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效率;无人机自动航拍拼图与“林地一张图”“森林资源督查图斑”等矢量数据衔接、叠加,实现了林业执法自动化、数据化;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林地面积认定一目了然,基本无异议,满意率高,体现了林业行政执法严肃性、严谨性。
开拓工作思路
完善林业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两年,吉安市林业局探索推动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特别在涉林刑事案件中,一改以往案件移交司法部门为终结的做法,刑事诉讼程序主动介入,在追究违法人员刑事责任同时,追究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责任,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和赔偿金,为后一步收回林地、恢复生态创造有利条件。
2021年,全市查处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额1940万元;2022年,全市查处林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3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额4025.26万元。
林业局积极对接市检察院,通过“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加强情况通报、文件传送等工作,建立线索互通渠道、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制度。
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鉴于违法人普遍缺乏林业生态复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保障生态修复效果,达到司法认定要求,市林业局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在损害赔偿磋商中,让国有林场参与生态修复,在提高复绿质量和效果的同时,增加了林场国有收益。(龙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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