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林长制简报》,对2022年各省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国家级验收结果进行了通报。浙江省较好地落实了天然林保护修复年度任务,在天然林森林管护、资金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交出了高分的答卷。
天然林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浙江是2016年列入天然林“全面保护”的省份。近年来,浙江省通过精准化保护、科学化修复、制度化监管,有效保护了全省5029.72万亩天然林资源。一是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16年起,浙江省在《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控制采伐天然阔叶林的基础上,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和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同时取消了天然林主伐指标。202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全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发展方向。二是圆满完成天然商品林补助任务。2016—2022年累计争取中央财政天然林补助资金6.08亿元,其中国有天然林停伐补助3.83亿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25亿元。参照公益林区划落界和保护管理协议签订技术标准,全力推进“纳入中央财政补助的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落地上图”。三是有序推进天然林公益林并轨。建立完善护林组织、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护林员、构建网格化体系,天然林公益林实现统一全覆盖管护。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把符合区位条件的天然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全省近2/3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同步落实补偿资金。强化数字赋能,打造形成“浙江省公益林天然林管理应用场景”,在全省推广应用,提升公益林天然林规范管理水平。四是率先开展实施方案编制试点。2021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县级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工作。金华、台州、安吉、开化、庆元、景宁等试点市、县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提出了强化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提升天然林数字化管理水平、科学开展天然林抚育修复等目标任务,确定了天然林全面保护、科学修复、绿色发展、严格监管等内容,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成果。
为掌握天然林保护修复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根据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浙江省林业局组织有关市县对本区域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在省级自查基础上,国家验收组抽取了浙江省诸暨、青田进行实地验收,验收组对浙江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下一步,浙江省将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相关政策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强化管护责任落实,科学开展保护修复,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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