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出台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
日前,广东省梅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印发《梅州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以下简称《响应机制》),明确当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发布森林火险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有关单位或地区应当立即落实的相应防火措施,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响应机制》明确,当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时,有关单位或地区应当立即落实8项措施,包括:市、县(市、区)林业部门须每天通报护林员北斗终端上线率,并抄送本级森防办;镇(街道)要督促护林员全员上线巡护。护林员须每天对责任区至少开展 1 次全面巡查,并加强嘹望监测频度和密度。县级包片领导要到联系镇(街道)督促检查镇(街道)、村组干部在岗履职和值班值守情况,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带装巡护情况。镇(街)停止野外用火审批,加大火源管控力度。
当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时,有关单位或地区应当立即落实13项措施,包括:市森防办督促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派出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每周不少于1天;各县(市、 区)森防办督促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派出督查组到镇(街)、村开展督查,每周不少于2天。各督查组要在督查次日下班前将督查情况报本级森防办。护林员每天在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两个重点时段对责任区各至少开展1次全面巡查,并加强瞭望监测频度和密度。镇(街)、村(居)、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林区开展1次森林火灾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镇(街)包村领导、驻村工作组每周两天到所包村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全部上岗,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紧急状态,加强机具维护检查,确保各类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保持完好,随时可用。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三分之一靠前驻防、三分之一机动巡护、三分之一集中备勤,镇(街)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村级应急队伍就地开展带装巡护和宣传。
当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时,有关单位或地区应当立即落实13项措施,包括:市、县(市、区)森防办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并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对各地各部门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原则上市级不少于1次,县(市、区)每周不少于1次。市森防办督促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派 出督查组到各县(市、区)开展督查,每周督查时间不少于2天。镇(街)督促护林员全员上线巡护。 护林员每天开展全天候巡查,并加强瞭望监测频度和密度。镇(街)包村领导、驻村工作组每天到所包村蹲点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双休日、节假日取消休假。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全部上岗,有条件的进一步加密设置,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检查力度,严禁火源进山入林。镇(街)、村(居)组织人员到林区开展无人机全覆盖巡护。镇(街)、村(居)干部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对全体农户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入户宣传防火知识,宣传内容要注重因人而异。
《响应机制》强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应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应急响应的监督管理,对预警响应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未按规定落实预警响应工作的单位,由当地森防办或林业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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