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以“林长制”力促“林长治”
近年来,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坚持“生态立县”首位战略,以“网格化”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用“林长制”力促“林长治”,推进林业经济转型发展,努力让绿水青山成为群众的“幸福靠山”。
构建责任体系,夯实林长责任。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长武县设立了县级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9名,镇级林长24名,村级林长300名,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林长认领责任区域,细化职责分工,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重点研究解决森林生态建设问题,做到辖区责任区全覆盖。
完善规章制度,优化管护质量。全县各级设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制定了林长制会议、信息共享、林长巡林等7项相关制度,并根据各自实际,印发了实施方案文件。同时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要求,打破村域界线,以镇(街道)为单位,按照管理的难易程度,聘用生态护林员413名,以每名护林员管护范围不小于500亩的原则合理划定区域,确保了管理区相互衔接,不留死角,做到森林资源管护无缝覆盖。
畅通信息渠道,维护生态安全。在各级林长责任区醒目位置,设置了林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以图文方式标明了各级林长责任区的四址界限、区位情况,公开了林长姓名、联系电话和护林员联系方式及报警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涉林违法案件群众举报。通过建立“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和林长制办公室协作配合,凝聚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工作合力,有效衔接林业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合力推进全县林长制工作,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强化绿色服务,提升生态效益。全面实行村级林长和生态护林员“一长一员”管护模式,划定责任区,大力开展日常管护和防火巡查,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了0.2%以内。建设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1个,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排查等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了4.8%以内。结合区域特色,深入开展绿色家庭、森林乡村、森林小镇创建活动,通过土地流转、造林管护、林下经济有偿劳动、合作经营等方式“点绿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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