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9条措施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林长制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森林防火工作9条措施,措施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压紧压实县镇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做到责任无死角、工作无盲区。各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按照部门职能做好火险预测预报、宣传引导、火源管控、违法打击、重点人群管理、墓地管理、移风易俗等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控。要科学设置防火检查站(点),所有林区进山入林重要路口都要专人把守,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林区违规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周边烧地堰、上坟烧纸,做到“零点火”“零冒烟”。
三、开展隐患排查。在林缘地带、重点林区县村公路两旁,坟墓集中区及零星坟墓、电力通讯设施等周边,一律割灌除草并开设防火隔离带。全面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老化等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源头化解火灾风险隐患。
四、严查野外用火。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执法行动,严格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失火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
五、加强人员管理。各镇街要建立特殊人群管控台账,全面加强“聋、哑、痴、呆、傻、未成年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员管理,对每个重点人员逐一落实1名乡村责任人、1名亲属监护责任人。
六、科学扑救处置。防火重点村要成立10人以上的群众义务扑火队伍,乡镇(街道)都要成立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建立花名册,明确扑火职责分工(风机手、二号工具手分别由谁担任),接到火情处置任务后15分钟内要携带装备出发。
七、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实行火情信息及时报送制度,做到口径一致、归口上报、信息共享,对因迟报、瞒报、漏报贻误战机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八、营造宣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防火重点乡镇(街道)、村(居)驻地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语,主要进山入林主要路口、森林公园景区、公墓设置智能语音电子卡口和固定防火宣传牌,各“村村通”广播每天至少播放5次森林防火信息,森林防火宣传车每天要深入乡镇村居、林区道路不间断地进行森林防火巡回宣传。要对野外违规用火反面典型案例进行全社会宣传,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九、严肃督导问责。在重要时期、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或高火险等级天气时段,各县市区每天要组成工作组赴重点林区开展巡查督导。2月20日至全国两会闭幕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实行“六个一律”措施,即:一律实行市级提级调查,一律由市级派员现场督办,一律对所属乡镇实行重点管理,一律从严从快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肇事者责任,一律约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全市通报。
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林火风险防范和扑救压力逐步增大。市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和市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9条措施,全力以赴打好森林防火“主动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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