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发布了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康市严峻复杂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巡林,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护林员、网格员要全天候开展巡林巡护。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护林防火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典型案件的处理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和警示。要全面、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限期治理整改,切实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规定,切实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有效发挥“防火码”卡口的监管宣传作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火源管控,切实堵住各类火源火种进山。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防扑火物资储备和队伍集结演练,确保火情发现及时、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各级林长考核体系,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县(市、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及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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