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林木采伐许可证试点实现“三提三降”
自2022年10月以来,江西省赣州市开展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试点,实现“三个提高、三个降低”,极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服务林农效率提高,林农办事成本降低。赣州市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核发,针对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全部实施委托并实行告知承诺审批,让群众“少跑腿”“就近办”,提升审批效率,减轻林农负担。
林农造林护林积极性提高,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数量降低。赣州市在采伐限额内放宽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根据资源、林农意愿和市场需求进行林木采伐审批,林农依法依规申办林木采伐证非常便利,提高林农依法采伐和造林育林积极性。同时,引导林农科学种植鹰嘴桃、南酸枣等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优的树种,每年人均收入可增加4000余元。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成效提高,林业部门廉政风险降低。林木采伐权限委托乡(镇)后,林农育林护林积极性提升,人工造林面积和质量大幅提高。定南县2017年将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核发以来,累计分配林木采伐限额57万立方米,森林资源蓄积量从2016年的540万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725万立方米,增加了34.3%。林业部门也从直接审批环节中脱离出来,县级林业部门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岗位从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高危岗位”变成加强后续监管的重要岗位,压紧压实乡镇“就近审批、就近管理”的主体和属地责任,有效加强权力监督、防范化解廉政风险。(钟南清 黎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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