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发布2023年第1号林长令
日前,广东省惠州市发布2023年第1号林长令,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之以恒开展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务实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林长令要求,要充分发挥义务植树在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支持、参与植树造林和身边增绿,在惠州全域形成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林长令强调,要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民至上、增进福祉,求真务实、科学绿化,系统谋划、分类推进,群策群力、久久为功的原则,深入实施绿美惠州生态建设大行动,科学生态节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林长令要求,要创新义务植树机制,积极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丰富义务植树内涵,倡导公众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志愿服务、“互联网+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为春天播“绿”,增加绿色总量,提高绿色质量。
林长令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爱绿、积极植绿、自觉护绿的生动画面,让惠州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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