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林长办举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暨“双员互聘”仪式,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
联签“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能更好地推动林长履职尽责、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和林长办将凝聚共识、密切合作、同向发力,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合力保护广州绿色家园,共建共治绿美广州。目前,全市已有19名林业园林部门专业人员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5名检察官受聘为市、区“林长助理”。
下一步,广州市林长办将从以下三方面推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一是主动衔接。主动加强林业园林行政执法与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作用,发挥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二是密切配合。推动林长办与检察机关在沟通协作上实现“无阻碍”,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案件信息的共享、沟通、交换上实现“无延迟”,在法律适用、案件移送、证据收集审查等专业性、行业性问题的认识上实现“无分歧”,确保“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运行顺畅高效。三是突出成效。市林长办和检察机关将坚持共建共治、互补互促、突出重点原则,打破“各自为战”,形成“整体协同”,积极探索打击涉林涉绿违法行为和生态修复工作的创新举措,构建保护林业园林资源共建共治格局,使广州的山更绿,城更美。(陈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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