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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千名林长上岗

2022-06-01分类:园林资讯 阅读:63

自吉林省通化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已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设立市级林长12人、县级林长127人、乡级林长432人、村级林长722人,设立网格林长870人。千余名林长“上岗”,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机制,实现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

为确保林长制高效运行,全市各地加快建立林长工作制度,细化各级林长责任重点,进一步夯实林长和林长办力量,初步形成了“市级总林长负总责、县(区)林长抓督促、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完善林长制体制机制,出台了《林长巡林制度》《林长制会议制度》《林长制信息公示制度》等7项配套制度,大力推行责任清单化、业务图表化、常识手册化、工作机制化、示范模板化等“五化”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成效。推出“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形成了林长牵头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合力。

市委书记、市总林长高志国,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林长高山签发了第一道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加快推进建立林长制体系,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通过林长巡林、“三单一函”(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督办对象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制度,提醒告知各级林长及时开展巡林,督促指导、协调解决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造林绿化等各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市级林长开展巡林1次,县级林长巡林162次,乡级林长巡林919次,下发工作提示单2份,建立宣传广告牌5个,建立林长公示牌194个,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何理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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