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远用林长制打造“绿富美”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被誉为粤东北绿色生态屏障,是典型的山区县、重点林区。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平远县牢牢抓住“林长制”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加快建设“精致小城·大美平远”。2022年,平远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获得国务院激励。
组织体系全域覆盖
平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将林长制写入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县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林长和林长,亲自动员部署、研究推动林长制工作,全面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
目前,平远县设立县镇村三级林长330名,落实监管员144名,配备护林员353名,创新为全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及梅片树产业园专门设立林长,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为提高林长制工作统筹协调能力,平远县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事务中心。
通过建立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平远县形成了各级领导共同抓、基层干部主动干、护林队伍动起来的良好局面。
制度体系系统完善
着眼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平远县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开展。
按照广东省林长制工作部署,平远县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配套建立县级林长工作制度,以及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系列制度,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严格开展绩效考核,推动形成以“制”促“治”的工作格局。
在全面推行林长制过程中,平远县不断探索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县林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紧密协作;建立林长巡林制度,严格规定各级林长巡林频次;建立林长令制度,由县级第一林长、县级林长联合签发林长令,对林业重点工作做出部署,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建立督办函制度,针对森林督查等发现问题的镇进行督办,推动整改落实。
管护体系有力有效
平远县积极探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模式,加快推进“智慧林长”建设,提高巡山护林效率和质量。
平远县将全县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护林员每人3000—3500亩的原则,落实巡护责任,实现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同时建立智慧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使用“护林通”App,护林员通过手持北斗巡护终端记录工作状态,监管员实时对护林员的巡护工作进行跟踪,实现森林资源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结合新《森林法》实施和林业体制改革,平远县在广东省率先设立林长制基层管护工作站,将原有木材检查站人员整合组建了4个林长制基层管护工作站,按照分片管辖的原则,每个站负责3个镇的森林资源日常管护,并建立巡林台账,实行一宗一账、一周一巡、一月一更新的巡查监管机制,推动林长制工作重心下移。
任务体系科学合理
平远县把“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作为林长制五大任务,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严守红线抓护绿。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县完成85.2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完善落界以及1237株古树名木的登记建档和挂牌保护。
扩面提质抓增绿。加大科学绿化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培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防灾减灾抓管绿。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措施,近年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0.4‰以内,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全力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
聚焦产业抓用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建成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家,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14家,专业合作社12家,带动5200多户农户参与发展林下经济,全县林下经济总产值达6.9亿元。
深化改革抓活绿。率先在广东省开展营造林先造后补试点改革,建立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林业“放管服”改革,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全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惠及林农2.38万户。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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