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构建“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近日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出台意见,提出到2022年6月,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内蒙古森林草原资源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作保障、联合督办、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以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长效机制,充分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林长制办公室、检察机关针对林地草原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依法办理互相移送的问题线索,联合督办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推动刑事处罚、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办理。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共同探索,推动各级政府设立森林草原资金损害赔偿金及公益诉讼专项账户,并积极共建公益保护林。(郭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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