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两村入选浙江省首批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
日前,浙江省林业局发文公布首批20个“浙江省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浙江省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双苗尖--月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县溶江乡岩门村(仙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从106个试点镇(村)中脱颖而出,列入首批名单。
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是指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或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但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空间及发展建设与自然保护地密切相关,在社会管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经济民生等方面与自然保护地实现融合发展,具有省级示范作用的建制镇镇区或行政村。
浙江省于2019年启动“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镇(村)”建设实践探索,并确定106个村镇作为建设试点,旨在探索镇(村)保护、建设和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城镇、乡村振兴工作,促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此次首批示范镇(村)可以项目名义申请省林业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建设游客中心、博物馆、科普宣传基地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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