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百姓心中的遵循
日前,浙江省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接村民洪女士消息:始丰街道慈恩村来了一只类似孔雀的动物,需要救助。接到报告后,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迅速驱车到洪女士家,经检查确认,落入院内的是一只蓝孔雀,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发现受伤和其他异常。随后,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将蓝孔雀转送到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暂养。对洪女士处置蓝孔雀一事,该县林业局高度赞赏。
近年来,天台县林业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好转。疫情后,天台县林业局深入贯彻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有关精神,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增强,身体力行,用行动保护野生动物。
在我国常见的孔雀有绿孔雀和蓝孔雀两种,绿孔雀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禁私自饲养、捕杀;蓝孔雀属外来物种,在我国准予以观赏、科研等为目的进行驯养繁殖,但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繁育,也不能随意在野外放生,以免给本土物种带来影响,在饲养前也需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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