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林场荣获“全国十佳林场”荣誉称号
在中国林场协会日前举办的2021年度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上,浙江省长兴县林场因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成效突出,成为全国林场行业学习样板,被授予2020年度“全国十佳林场”荣誉称号,并在大会作专题发言。
“全国十佳林场”评选活动由中国林场协会举办,表彰在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绿色发展中,森林经营、护林防火、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科技兴林、改革管理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国有林场。
长兴县林场建于1952年,经营总面积7.56万亩,森林蓄积量49.23万立方米。林场通过强监管,创新“人工、科技、互联网+资源监管”相结合模式;重消防,强化示范队伍建设;严培育,促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做品牌,打造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抓党建,消除“两张皮”等措施推动林场工作,焕发林场活力。同时,长兴县林场做强青梅、毛竹、苗木等传统产业,助推周边乡村振兴;建立铁皮石斛、灵芝等多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与高校合作,建设浙北经济林良种测试基地、梅种质资源库、竹产业等示范基地,全力打造集科研示范、科普体验及森林康养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近5年来,长兴县林场先后获得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森林消防示范队伍、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浙江省国有林场励精图治、奋发有为,在党建引领、资源培育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浙江省将持续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继续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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