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四个坚持”推动林业工作走深走实
安徽省青阳县坚持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以“四个坚持”为抓手,聚焦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目标,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高位推动,凝聚发展合力。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林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林业工作议题,县委县政府年均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3次,出台了《青阳县“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规划》等一批制度文件,县人大、县政协将林业工作纳入年度视察调研的重要内容,林业发展体系不断健全。
坚持体制创新,深化林改成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今年来,全县三级林长累计巡林1147次,摸排登记重点区域312处,协调解决森林资源问题486个。创新建立森林旅游示范机制、林木采伐“放管服”管理示范机制等。持续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累计流转林权面积11.9万亩,流转金额2.6亿元,林业发展活力全面释放。
坚持生态优先,推进增绿增效。以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为抓手,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等专项行动。近年来,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9万亩、封山育林7.35万亩、退化林修复4.02万亩、森林抚育43.6万亩,新建和改扩建森林长廊示范段29.5公里,创建省级森林城镇9个、森林村庄62个,青阳县入选首批省级森林城市。
坚持靠前保护,筑牢安全防线。建成森林防火指挥监控系统,全县森林防火监测实现全覆盖,火灾受害率控制在5‰以下,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大力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县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近3年累计完成1.08万亩防治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左右,防治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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