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近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将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试行)》共7章64条,紧扣四川省实际,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明确了林草行政许可的含义、原则、依据等;明确了林草行政许可具体实施机关,对授权实施、委托实施和集中实施等进行细化规定;明确了林草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变更、延续等7个实施环节的具体规定;明确了林草行政许可收费的原则、依据、程序和经费保障渠道;明确了林草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职责、方式以及结果运用、处理程序;明确了申请人、被许可人、技术单位和评审专家等在实施行政许可中的有关责任。(游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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