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三定”成果 做好“三活”文章
江西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之一,在深化改革上做了哪些有益的探索创新?如何高质量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日前,江西省林业局副局长杨皓在接受《中国绿色时报》采访时说,要紧紧围绕接续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聚焦制约当前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守正创新,巩固“三定”成果,做好“三活”文章,不断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努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治理优的有机统一。
《中国绿色时报》: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江西在这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杨皓: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改革任务,也是我们必须要完成好的光荣使命。2004年以来,江西启动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我们在这次改革中,锚定正确方向,紧跟时代步伐,不断巩固“三定”成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主要是落实好“六不一规范”,“六不”即:一是承包期届满时,坚持延包原则,承包期不满10年的可提前延包,不得打乱重分;二是林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得以未登记颁证为由解除承包关系;三是整宗的林权宗地不再细分;四是原依法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五是已登记的整宗林地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登记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林权地籍调查成果;六是因原林权登记成果图件缺失、界址不清确需开展补充调查的,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展,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调查费用。“一规范”,即对林权历史遗留的错登、漏登、重登、四至不清等问题全面清理规范。
《中国绿色时报》: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主要任务之一。能否介绍一下江西采取哪些改革措施,让沉睡的山林活起来?
杨皓:集体林是江西森林资源的主体,是林区群众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我们做好“放活山权”文章,加快推进林地“三权分置”步伐,规范有序开展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让林权价值增值增效。
放活林地经营权。在稳定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的基础上,将林地的经营权分置出来,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出租、入股、托管、合作、互换等市场化手段流转林地经营权,让林地经营权权能得到全面释放。
建立林权收储平台。为了使林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我省在全国率先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组建林权收储平台,通过“平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模式,将碎片化、低产低效及林农不会经营、不愿经营、经营不善的林地经营权收储起来,进行统一规模经营,这既壮大了平台资源资产,又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既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又畅通“两山”转化路径;既解决了林农因经营不善还不起贷款引发的林农与银行之间的社会矛盾问题,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我省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将承包经营权证确权覆盖不了的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湿地环境、森林景观利用、森林康养、天然林、公益林等非木质化利用收益权,以及林地入股、托管、合作的收益权,纳入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范畴,切实解决林业经营可确权、可流转、可交易、可融资的问题,让林农吃下“定心丸”。
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将自留山使用权赋予经营权权能,推动可流转、可融资,激发了自留山使用效能。
《中国绿色时报》:在深化改革中,林区群众非常关注公益林区划调整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政策,请问在探索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杨皓:我们在深化改革中,做好“激活林区”文章,把林业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科学调整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范围,充分释放林业发展空间。江西65%的林地面积是公益林和天然林,承包这部分林地的林农只能得补贴,不能有效开展生产经营。对此,我们将加快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统筹优化公益林、天然林中集体林比例,鼓励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重要生态区位内的集体林,依法依规把林权权属清晰,地类条件好,交通、水源较好以及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林地调出公益林、天然林区划范围,科学合理扩大林农可经营林地范围,真正做到还利于民,释放林区发展空间。同时,通过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积极探索公益林保护修复模式,给低产低效的公益林插上非木质化利用的翅膀,为林农找到一条既得补贴又增收的新路子。
对林木采伐政策进行调整,让集体林链真正循环起来。受当前林木采伐政策影响,各地普遍存在“老百姓自己种的林木没有到20年不能砍”“成熟林不能更新间伐”“过熟林不能皆伐”“林农辛辛苦苦经营几十年,只有付出没有回报”的问题,打击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我们将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由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探索将部分林木采伐审批权下放到乡(镇),由乡(镇)、村建立联审联批制度。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控,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积极探索对短轮伐期75—300亩的用材林、工业原料林皆伐作业试行按面积审批;探索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足30立方米或3亩以下的按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300亩以下疫区内松科类林木采伐按“村报乡批、即申即批”的原则审批。
发挥国有林场示范带动作用,走出一条“场乡(村)联营、村企合作”的路子。充分发挥国有林场有技术、有人员、有资源的独特优势,探索“国有林+集体林”“国有林场+家庭林场”“国有林场+民营林场”“国有林场+村办林场”“国有林场+乡村联营林场”“国有林场+合作社+林农”等共建模式,建立股份合作林场,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引领林农共赴致富路。同时,稳定国乡联营合作造林政策,对即将到期的组织续签联营合同,避免林地重新碎片化,保持国有林场经营的持续稳定。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国有林场,开展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试点,探索实行干部职工收入绩效考核管理,切实激发国有林场内生动力。
以森林经营方案为统领,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申报项目、资金、采伐指标的重要依据。鼓励林地经营面积3000亩以下的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创新“针阔混交”“针贵混交”“针彩混交”和林下经济复合经营等能落地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模式。对中幼林抚育造林实行不同树种的差异化补助,力争每个集体林业大县建设一条50公里左右的林业产业示范带或1万—2万亩的样板区。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高质量完成火烧迹地更新造林。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建设、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中央财政油茶产业示范奖补、增发国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等项目资金作用,集中力量打造森林经营示范带、样板区。
大力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完善强农惠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各地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奖补机制,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倾斜扶持林业规模经营主体,让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民营林场、村办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国乡联营合作林场、“企业+基地+农户”等林业规模经营主体享受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等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在繁荣林区和带领林农增收致富上起到“领头羊”的作用。
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实现森林资源“全天候”监管。坚持以“放有温度、管有尺度”为原则,压实“一长两员”责任,鼓励试点县(市、区)围绕“五个一”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开发出“四打两防一监测”智能化、数字化监管系统,实现“天空地”一体化全天候森林资源监管。积极探索构建“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林业执法水平。
《中国绿色时报》:林业生产经营周期长、资金投入大,成为制约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请问在深化改革背景下,江西会采取什么重点举措来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杨皓: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业兴”是关键。我们在改革中借绿生金,做好“谋活利民”文章,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有机联动,让江西的好山水、好生态成为“有价之宝”。
一是在公益林、天然林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生态前提下,鼓励各地利用公益林、天然林林下资源发展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林下经济,推进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森林景观开发利用,让林农既得补贴,又能增收,真正实现“不砍树能致富”的目标。
二是构建“3+N”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鼓励各地结合本地林业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以油茶、毛竹、林下经济三大重点产业为抓手,推动集体林业大县发展“一县一业一品”,健全产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民的多方利益联结机制,集中力量精耕细作一个主导产业和一个林业品牌,力争每个先行先试县(市、区)建设一个林业特色产业园,以久久为功的雄心壮志,为老百姓谋划一条林业致富路,让林农真正做到天天有事做、月月有收入。
三是加快林区公路建设。加大对林业产业路、防火路、资源路、森林旅游路等林区公路的建设力度,持续改善林区配套设施条件,降低林业生产经营成本,着力解决“生产资料难进、优质山货难出”的问题。
四是出台支持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加持政策要素保障,加快推进落实林业机械纳入农机补贴目录、减免有关林业经营税收、林木种植培育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林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同等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提振林农信心,推动林区蓬勃发展。
五是创新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各试点县(市、区)的不同林业产业特点,创新推出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碳汇林收益权质押贷、油茶贷、笋竹贷等更多额度大、时间长、利率低的“一行一品”林业金融产品,提高社会经营主体“进山入林”的积极性,谱写林区繁荣新篇章。
六是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确权、核算、评估、交易等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全省森林碳汇“一张图”建设,探索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试点、林业碳中和试点和自然保护地地役权试点工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碳汇林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通过林业碳汇交易来获取经济回报,让林农变股东,“碳汇”变“钞票”。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加快推进林权、林业碳汇、湿地占补平衡指标及大宗林产品有序交易,探索生态修复林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让林地生金、林农增收。
七是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各地统筹编制使用,因地制宜适当增加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充实林业基层力量。支持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机构、人员承担林业工作,林业资源丰富的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安排足够人员承担林业工作,接受林业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做到事有人做、有人管,打通服务林农“最后一公里”。(刘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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