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制 | 甘肃出台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8月16日,甘肃省级总林长签发第2号总林长令,下发《甘肃省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林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责、有效,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全省林草资源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
考核办法从考核目的、对象、内容、方式及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定和要求,明确省林长制办公室将依托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林草资源管理“一张图”变更成果和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市(州)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地核实。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评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省林长制办公室向各市(州)反馈考核结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考核优秀的市(州)在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项目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林长等进行表彰。
目前,甘肃已全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林长责任体系,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督促落实、考核激励等配套制度不断健全。接下来,甘肃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和任务,实行动态化精准化考评,实现考核精准化、可量化。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分片包抓、督查激励等制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林草资源管理“一张图”,建成林长制信息平台,统筹一体化管理全省林长制工作。建立林长制督查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林草湿荒调查监测、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森林督查等3项任务落实。(王涛 陈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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