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专员办赴浙江调研涉林地案件工作
近日,国家林草局驻上海专员办派出调研组,赴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宁波市奉化区专题调研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涉林地案件工作。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现地踏查、查看案件台账、案件卷宗档案资料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村与乡、村两级林长、林技员、护林员代表座谈,认真倾听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好做法,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想法;组织与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地方在林地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中的主要做法,林地管理和案件查处面临的困境、存在问题,探讨解决办法,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指出,当前,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涉林地案件专题调研,就是要发现问题,总结地方探索的好经验,研究分析涉林案件查处整改的堵点、难点,听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强化对监督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林长工作职责。针对当前较为普遍存在的林长职责落实不到位、护林员不能及时发现破坏林地等资源问题,各级政府要深入推进打击毁林各项工作,将森林督查工作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林长对森林督查工作全过程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二是要强化市县联动,精准及时发现问题。紧紧围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卫星影像判读、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推进各县市区全方位开展自查,强化对自查核实质量进行把控,确保违法问题清查到位。三是强化源头管控,发挥护林员前哨作用。认真落实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加大巡林护林考核力度,实施以奖代补。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提升管护能力。建立工作监督群,做到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是要强化部门联动,从严惩处违法行为。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坚决有效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生。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主动式发现、常态化查处”执法监管格局。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保护氛围。在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查中,各县市区加强交流沟通,做到上下联动,无缝对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同时,持续开展《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注重“以案释法”,加强违法执法案例的宣传,充分发挥身边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森林资源保护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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