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总林长令聚焦森林草原防灭火
2月19日,山西省级总林长签发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要求各级林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护林员”六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构建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要强化野外火源管控,突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实行销号整治。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等制度,强化防火宣传教育,推进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及森林草原火案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要处理好旅游和防火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及时发布林区禁火令,高效防范风险。
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狠抓林长制考核问题整改,加快推进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配备配齐防扑火装备,注重加强高科技技术运用,实现人防、物防、技防高效联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要率先编制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基础能力建设,系统提升综合防控水平。
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按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强化针对性演练,动态优化部署,有效应对极端情况。在高火险期要及时组织队伍靠前驻防,扎实做好装备检修和物资储备,开展携装巡护,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省际、市县之间要持续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多措并举,同向发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伤亡两条底线。 (景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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