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今起施行 四川将启动地方条例修订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条例》明确,古树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近日,四川省林草局下发通知,就认真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目前,四川各地积极响应,宜宾市翠屏区举办“法治护绿 守护乡愁”主题活动,翠屏区法院发布滥伐林木典型案例,向市民宣传《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观念;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联合区法院,在千年荔枝古树下向群众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核心条款,回答群众提问,引导群众树牢“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雅安市荥经县在桢楠王古树公园里设立“荥经县名木古树司法保护基地”和“桢是楠得法官工作室”,对游客进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普法宣传,现场受理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进一步筑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屏障。
据了解,四川省于2019年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此次国家出台《条例》,为四川省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保护制度、抓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撑。四川省将按立法工作相关要求启动《省条例》修订工作,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制定配套的落实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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