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制定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规范
《安徽宣城市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规范》日前通过专家验收。这是宣城市林业局联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科信所,围绕林长履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县、乡、村三级林长职责范围、重点工作、履职方式,形成的可落地、可复制的三级林长操作规范。
宣城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市级、县级林长年度任务书,严格落实林长会议、巡林、督导等制度,试点探索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公示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制定《县乡村三级林长履职规范》,推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升林长履职能力。(杨忠祥 洪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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