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四机制”推进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河湖长”湿地联合管护协同共治机制实施方案》,发挥各级林长、河长和有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两长合一、信息共享、工作协商、共同监管四大机制,构建湿地(河湖)保护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水平。
两长合一机制。市域内河流、湖泊等湿地实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河湖长两长合一,实现一次巡林(河湖)调研,统筹解决河湖湿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问题。
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建立信息互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相互移送;市林长办、市河长办每半年开展一次重要河流、湖泊等湿地调研。
工作协商机制。各县区林长办、河长办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方法、分享工作经验、共商治理对策,推动沟通协作“无障碍”。湿地、水资源等保护治理方面的重大决策、重点难点问题, 由林长制和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商讨解决,或提交县区级总林(河湖)长会议研究,林长办、河长办共同推进落实。
共同监管机制。联合组织护林员、河湖巡查员开展日常联合管护,建立双方互动机制。组织林(河湖)长巡林(河湖),统筹解决河湖湿地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湿地、河湖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林长+河湖长+”等联合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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