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种用结合探索草资源利用最大价值
2024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在全省11个县(市、区)实施林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林下种草1000亩,目前长势良好,实施成效显著,对云南省石漠化地区草资源利用有效衔接区域畜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示范作用。
砚山县如何利用林下空间,实现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与利用有机统一,探索最大化发挥草资源利用价值?
科学谋划,确保林下种草“种得好”。针对砚山县维摩乡和盘龙乡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以及不同的土地自然特性和气候特点,砚山县在系统调研、专家咨询、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选种方面按需定种,农户需求什么种什么。在石漠化较严重的维摩乡主要选种饲用木豆、菊苣,在养殖业相对集中的盘龙乡选种营养价值高的巨菌草。选地方面以便利为主,在与当地群众走访交流的基础上,确定按集中连片10亩以上核桃、花椒、桉树和松树等林下进行选地,既有效满足群众用草需求,又便于项目管理。同时,兼顾发挥草资源景观功能,在维摩国家石漠化自然公园部分路缘进行种植,美化了道路也便于项目施工、管理和利用。
有效激励,确保林下种草“管得好”。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砚山县在咨询草业专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土专家”作用,确保项目动员、种草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少走弯路。通过发挥养殖大户带头作用,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和致富信心。此外,砚山县破除固有项目管理机制,按照“谁参与谁优先谁受益”的原则,与农户共享种草成果,极大提升了农户的主动性,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肯定,更确保了项目区的有效管护。据统计,全县2个专业合作社,涉及221户农户参与了项目建设。
共种共用,确保林下种草“用得好”。砚山县按照“政+社+民”的合作模式谋划项目建设。项目由政府主导,专业合作社、农户共同参与种植、管理和利用,充分调动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积极性。在资金方面,通过政府主要出资、专业合作社适当补助、农户投工投劳的模式,解决了项目资金不足的同时,确保了项目施工快速、高效管理。在用草上,饲草优先保障参与农户畜牧养殖所需,鲜草溢出部分由合作社通过合法渠道向市场销售,产生收益优先用于项目后期维护,确保了项目的可持续性。
据初步估算,项目区内每年盛草期预计提供牧草鲜草超1万吨,按市场价格每吨300元计算,可产生300多万元的收益。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当地畜牧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稳定的饲料来源,通过自种自用有效降低了养殖成本,提高了养殖效益。同时,项目区林地群落结构得到完善,提升了林草综合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稳定性,为乡村振兴夯实了生态基础。(李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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